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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光旭 李 威 桑晓鑫 | 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

作者:程光旭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摘  要:学科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应当立足高校、政府、市场三者的关系,推动高校遵循学科专业建设规律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充分发挥企业作为重要的需求主体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产业、行业和企业主体参与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核心活动,立足高校办学特色、区域资源禀赋与产业条件推动学科专业特色发展、优化布局。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企业作为重要需求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作为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支撑,高校应当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理顺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布局结构和体系,以支撑高校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劳动者及其组合优化跃升,进而实现生产力发展的质变。理顺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首先在于从政府、市场和高校的关系出发,深入剖析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所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刻认识到当前产业、行业、企业需求与学科专业结构之间的不相适应性,政府要求与学校自主在学科专业设置权力上的张力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基于清晰的问题意识,进一步明确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与路径,以推动高校学科专业的科学布局与动态调整。


新质生产力发展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的新要求

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对于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校必须直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实际需求,加大相关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并及时淘汰不合时宜的陈旧专业。与此同时,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精神指导下,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也势在必行。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区域资源禀赋和地区产业条件,因地制宜地设置相关学科专业,避免一拥而上、贪大求全的做法,以确保学科专业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产业形态聚焦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这要求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中应当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积极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新能源等相关专业建设和学科点建设,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要的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的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围绕技术成熟的产业,加大培养技术应用推广、产业开发等方面所需高技能劳动者;对于尚处于发展前沿、科技攻关关键阶段的产业,应当集中力量培养一批老中青结合的科学家梯队,持续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占领科技创新制高点。同时,高校应当根据近期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针对那些面临市场淘汰、不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需求的落后产业相关专业,及时采取缩招、停招等有力措施。此外,还需积极引导相关专业明确自身人才培养的定位与特色,确保在调整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避免盲目跟风,确保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高度契合。

面临第四次科技信息革命和生产力变革转型的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校应大力培育创新型人才,努力建立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专业设置体制机制,以催生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为此,高校需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布局,紧密结合国家战略腹地的定位,同时充分考量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科研条件等因素,着眼于推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结构布局,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同时,各地区高校应当立足本地区的国家发展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区布局,在设置新专业时,尽量考虑促使人才培养从以学科专业为模块、基于职业分工的传统认知模式转向以学科交叉为模块、充分考虑毕业生就业应用场景的模式,培养具备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并借设置新专业的机会推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的重构。在超常规布局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养专业人才时,重视国有企业和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中的作用,激发国有企业在满足战略性需求方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感及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使命,发挥有组织科研的实践育人功能,以推动各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中企业作为人才需求主体的责任履行。


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现实问题

从高校与市场、政府之间的关系出发,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不畅主要表现为市场层面产业、行业、企业劳动力需求与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现状的不相适应性与政府要求和高校自主在学科专业建设权力上存在张力。

1.产业、行业、企业需求与学科专业结构的不相适应性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这一转型过程要求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技术结构与之相适应。而在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学科专业建设更多地依赖于学科内在逻辑及学校自身需求,而非紧密贴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行业、企业的现实人才需求。受到高等教育观念、管理体制和利益驱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在响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革新时,存在明显的迟滞现象。在教育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新专业的设立往往未能充分进行市场调研,而是基于学校与学院的既有条件设立,或是盲目追求热门专业。这种学科专业设置的滞后性与盲目性,导致高校之间的学科专业趋同现象日益严重,专业细分化趋势逐渐增强。同时,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调整和变革的过程中,涉及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存在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由于既有的学科专业目标、理念、体系及教学模式已在校方的利益机制下逐渐稳定,学校的运行体系已形成固有的轨迹。若要改变这一既定路径和轨迹,便意味着对现有学科专业进行改造或设立全新专业,这无疑需要投入更为显著的专业建设成本,因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面临着巨大的阻力。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高校更偏重于专业增设申报而疏于专业撤停落实。甚至有些高校部分专业因达不到相关办学标准已被要求明令撤销或停招却不执行,而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疏于及时跟进督促落实。还有省份并未出台有关专业撤停实施的管理文件,也长时间未实际开展督导落实专业撤停工作。

2.政府要求与学校自主在学科专业设置权力上的张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赋予了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自主权并未得到充分保障。为了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使培养出的人才能够较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政府教育管理机构对设置专业的指导作用。但有时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使得学科专业与知识生产之间的联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疏离,进而导致学科专业的调整更多地成了应对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手段和工具。同时,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使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受到外部权力干预而丧失其内在灵活性,这可能导致不同类型高校失去原有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造成“千校一面”的尴尬局面。总的来说,我国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设置管理存在的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来,集中体现为高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与政府行政管理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政府虽然强调下放普通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方面的自主权,但这种下放更多的仍然是政府间权力的转移。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设置学科专业缺乏有效的自律和调控机制,一定程度上出现无序、混乱的状况。因此,所面临的核心问题就是“一管就死”和“一放就乱”。政府如何把握好管得太“死”与放得太“宽”的度,高校又如何把握好自主设置专业与随意设置专业的度,是当前管理的突出难题。

3.专业学科建设“求大求全”与“赶热点”的同质化倾向

受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本科院校在学科专业的设置上呈现只增不减的趋势,往往缺乏对社会就业结构未来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分析。为了追求学科专业设置的“多”而“全”,部分高校不顾自身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的实际,盲目跟风市场热点,申报设置热门专业、新兴专业或布点通用性专业,竞相开设那些无需大量教学仪器设备、投入少、成本低、见效快的“短平快”专业,但忽视了教育质量的提升和专业建设的深度。这种短视行为导致热门专业过度饱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专业结构失衡,进而造成本科教育发展失衡和巨大的教育资源浪费。自2015年以来,全国776所(不含重复备案)高校成功备案“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处于快速普及与高速发展阶段。一方面,这反映了大数据、人工智能作为国家重点战略产业的重大需求;另一方面,这一类专业建设的一拥而上和赶热点问题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特色发展必然存在矛盾。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方急需发展的专业,如基础性和艰苦行业等,却相对较少得到重视。此外,不同学校之间的相同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几乎没有区别,缺乏个性和特色。


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的路径探索

为加快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202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强调,“服务国家发展”“突出优势特色”“强化协同联动”等工作原则。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要“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此,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应当遵循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律,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有效缩短供需之间的时间差和信息差;充分发挥产业、行业、企业作为重要的需求主体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其积极参与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基于高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区域资源禀赋与产业条件,推动学科专业的特色发展,并优化其布局结构。

1.遵循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律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

在高校关系场域中,知识是联结的核心。学科专业与知识演化自其诞生之时便紧密相连,现代学科专业可视为知识积累到特定历史阶段的制度化成果。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审视,任何学科专业的出现和进步都是专业知识体系逐步走向成熟的体现,这一过程离不开系统的组织管理和规范。作为专业知识体系的管理形式,学科专业的制度化对推动知识生产模式变革、提升知识积累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知识生产模式与学科专业建设之间存在一种双向互动关系,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能够推动学科专业的发展,而学科专业的分化与重组则对知识生产模式的创新产生深远影响。随着学科专业的不断演进,当其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知识体系本身会面临重组、交融和创新的过程,从而超越既有的知识边界,催生新的学科领域。因此,高校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必须遵循知识内在的生成与演化规律,体现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原则,以确保学科专业的发展与知识体系的生产创新保持同步。

首先,为确保高校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过程中的办学自主权,需要进一步激发其参与学术研究和知识创新的内在动力。保持高校的办学自主性和相对独立性,是实现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的基石。在权限划分上,学科专业动态调整自主权应作为办学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以学科专业动态调整自主权为切入点,可以简化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复杂程序。

再者,必须确立学术权力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强化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的职能,优化学校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的机制构建。学科专业的知识属性,决定了其动态调整过程本质上属于学术活动,必须以尊重知识演进的客观规律为基石。在高校进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时,需进一步界定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完善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的机制建设,以确保学术权力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过程中能够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

最后,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的规则体系,以提高学科专业领域内教师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进而体现学术发展的战略前沿和需求。如果将学科专业动态调整视为一项学术活动,那么其规则体系就应当按照学术的内在逻辑来制定和实施。学科专业的调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研究领域和方向的调整,这种调整可能影响到知识生产的积累创新以及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因此,要优化基于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学术逻辑和学术发展为中心,真正满足知识生产创新的需要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充分考虑人才社会需求的外在因素。

2.基于产业转型发展趋势推动产业、行业、企业作为重要需求主体参与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不断转型升级,以往传统、静态的学科发展及产业匹配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产业发展对技术创新及高层次多元化人才的需求。在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科建设对区域产业发展的服务及贡献能力,又要紧密关注产业发展对技术创新与进步的动态需求,进一步强化前瞻性的布局,避免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出现盲目、滞后、碎片化的现象。因此,高校需秉持前瞻性思维,通过科学预测和精准把握科技范式的演变及知识生产模式的更新,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与生态体系。同时,鉴于世界各国均在积极布局新兴科技领域及相关产业,力求在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与优势地位,政府和高校更应立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学术前沿及国家急需领域,前瞻性地布局并建设一批急需和空白的新兴学科,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以满足国家战略需求、产业转型升级及区域发展的迫切要求。

首先,要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研制度,进一步提升高校学科专业的适应性。鉴于高校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及学科专业设置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学科专业的调整与优化是一项长期且持续的任务。无论是增设新兴学科专业,还是优化或淘汰传统学科专业,均须经过产业结构、职业岗位需求以及毕业生跟踪等多方面的系统调查与深入论证。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高校在专业设置与调整过程中应积极开展主动的市场调研,精准捕捉市场信息,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要主动进行产业结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才需求、产业与专业对接情况以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系统调查,从而推动学科专业调整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再者,利用信息技术构建高校学科专业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实时发布学科专业人才的招生和就业信息,以防止人才培养过度集中在某些热门专业。特别是应用型高校,应基于需求信息,及时对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然而,从人才需求形成到人才供给实现,通常需经历较长时间。因此,需提前构建基于人力资源市场的学科专业人才供需预测模型,以精准预测学科专业人才的供需匹配情况,减少动态调整的滞后性和盲目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就业结构性困境。

最后,利用劳动力人才市场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及时收集并统计不同产业行业对学科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信息,通过有效的对接机制将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变动紧密结合。当前,推动学科专业的科学合理调整,不仅要求高校内部精确掌握招生和就业数据,还需要深入了解与学科专业息息相关的生产实践和经济产业的发展动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基于人才市场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建设,促使其积极搜集和统计不同产业行业对学科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动信息,从而构建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变动相互对接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3.基于高校办学特色、区域资源禀赋与产业条件推动学科专业特色发展、优化布局

高校要改变学科专业设置“大而全”的综合性、同质化办学思路,根本在于高校自身要从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立足本校的学科办学特色,推动学科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国家区位战略需求、助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进而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特色发展和优化布局。

首先,高校学科专业的特色发展和优化布局应当立足于现有学科专业结构基础之上。从20世纪50年代院系调整以来,我国高校已历经若干轮的结构化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各区域以原先大行政区的区划范围为基础,初步形成了综合类、师范类、民族类、外国语类、体育艺术传媒类、政法财经类、化工重工类、建筑工程交通类、电子邮电科技类、轻工纺织类、农林海洋类、医药康养类、军事军工类等各具特色、门类齐全的学科专业结构和院校结构。因此,我国学科专业的区域类型布局相对均衡充分,各区域高校应当立足完整的学科门类,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

其次,高校学科专业的特色发展和优化布局应当立足主体功能区规划,分类发展、面向需求。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我国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生活生产生存愿景,是由自身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是从国家整个地理生态和社会发展状况出发的全局性规划,它明确了各省市的核心功能,提出了社会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差异化类型策略。因此,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应当立足产业结构布局、财政投资政策、土地与人口治理、环境与生态保护等各个维度,开展与其相匹配的学科专业建设。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过程中,应坚持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与该区域尤其是省市层面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农业政策、人口政策、民族政策、环境政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相结合。各高校应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基础,积极服务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设与发展。

最后,各区域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和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全面服务于国家区域战略发展大局。立足于国家关于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等重大战略布局,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导向,各区域高校应当积极推动学科专业与地方经济社会的深度耦合与协调发展。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核心职能的过程中,通过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以高素质专门化创新型劳动者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推动高人力资本积累的劳动者素养提升,努力培养与区域资源禀赋、产业条件、区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质人才,以积极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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